您好,欢迎来到西藏金葵花官网!
热线电话: 010-65289989

新闻中心

12
2024/01
  1月5日,为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意见》明确,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以市场配置为主。   来看《意见》要点:   1、支持商业银行向各类主体依法合规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3、住房租赁企业运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4、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改造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城中村等形成的非自有产权租赁住房,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贷款期限内应收租金总额的70%。   5、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团体购房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投放。   6、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运营。   7、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长期持有运营租赁住房。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住房租赁市场。   8、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及服务应与其他住房金融产品及服务明确区别,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严禁将住房租赁金融产品违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具体来说:   一是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依法合规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二是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于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运营的,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严格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三是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住房租赁企业运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改造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城中村等形成的非自有产权租赁住房,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贷款期限内应收租金总额的70%。   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住房租赁市场   《意见》明确,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具体来说,将增强金融机构住房租赁贷款投放能力、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在增强金融机构住房租赁贷款投放能力上,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团体购房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投放。   在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上,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运营。鼓励优化债券发行流程,提高住房租赁债券发行效率,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在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上,支持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规范投资住房租赁相关金融产品。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长期持有运营租赁住房。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相关利率风险。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意见》明确,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加强住房租赁信贷资金管理,规范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创新,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   《意见》强调,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及服务应与其他住房金融产品及服务明确区别,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严禁将住房租赁金融产品违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贷款审批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严格住房租赁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借款人、项目属性、贷款用途真实性、还款资金来源的跟踪调查,确保贷款资金按照约定用途用于住房租赁建设、购买和运营,切实防范资金挪用、套现等风险。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应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的业务模式、募集资金用途等政策及审核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和存续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运营等相关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意见》要求,商业银行等为住房租赁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合规性审查和评估,确保审慎合规开展相关业务。对各类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持有租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水平进行上限控制,确保其资产负债率保持在适度区间。   《意见》明确,将加强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住房租赁金融统计,加强对住房租赁金融产品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相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相关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05
2024/01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九个方面系统部署了2024年经济工作。今天起本版推出系列评论,与读者一起深入学习领会做好2024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凝聚力量。   ——编者   科技创新是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稳”与“进”辩证法的重要领域。没有科技创新就没有产业质变,也形成不了新质生产力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前11个月新能源汽车出口同比增长83.5%。为什么新能源汽车产业能够跑出令人惊叹的“中国速度”?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制造”在电池技术、电机技术、智能驾驶等关键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构建起系统完备、自主可控的全产业链条。由此管窥,科技创新正是提高产品竞争力、确保产业链安全可靠的根本依靠。   重视科技的历史作用,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久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系统部署做好2024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排在首位。与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比,“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首次出现在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重要部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提供了行动指引。   做好2024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科技创新是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稳”与“进”辩证法的重要领域。没有科技创新就没有产业质变,也形成不了新质生产力。回顾世界经济发展历程,有新的科学理论作基础,有相应的新生产工具出现,是历次产业革命的共同特点。对我国发展而言,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都需要强大科技支撑。牵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走好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才能在产业革命中占领先机、赢得优势。因此,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从而不断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练好内功,方能不惧风雨。企业的腰杆硬不硬,产业的地基牢不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曾经“金子卖出白菜价”,如今“土里资源变黄金”,稀土关键制备技术“为我掌握”,支撑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矿产资源产业打通上下游、跃入中高端,靠的是科技创新。树脂基碳纤维材料用于飞机制造,熔融纺丝纤维用于医疗临床手术,纺织行业通过研发新材料,跨界拓展了市场。传统产业增效能、绽新颜,靠的是科技创新。我国以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融入45个国民经济大类,国产大型邮轮等高端装备制造快速成长。新兴产业建链,优势产业延链,靠的还是科技创新。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面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必须坚定不移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   目标是奋斗方向,问题是时代声音。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对此,既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通体制机制关卡,也要优化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方面,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另一方面,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通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工业生产函数,蕴含着巨大商机,创造着巨大需求。在这个科技创新的大赛场上,统筹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才能迎头赶上、奋起直追、力争超越。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仅将为经济发展塑造新动能新优势,还能以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其他领域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变为美好现实。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29
2023/12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一系列困难挑战,我国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其中,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打出扩投资、促消费、减负担、保民生“组合拳”,有效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总体回升向好。   “双管齐下”扩大内需   当前,国内需求不足、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较为突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上“双管齐下”,推动恢复和扩大国内有效需求。   专项债券是扩投资、补短板的重要政策工具。“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财政部及早下达专项债券额度,适度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指导各地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带动社会有效投资,促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说。   今年安排专项债券3.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专项债券额度分配进一步优化,重点向经济大省特别是制造业集中地区倾斜,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前10个月,各地在批准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超过3.5万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等重点领域建设,为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财政政策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比如,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初步估算,实行延长政策,预计2024年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规模总额达到5200亿元。   数据显示,前11个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9%,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8%,总体保持平稳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2%,市场销售增势较好。   尤其受到社会关注的是,今年大幅提高“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在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也将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   减税降费精准有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收录了今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减轻税费负担、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创新创业、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等4个方面,数量多达50项。   减税降费是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动能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国聚焦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共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77项,更加注重政策连续性、精准性。特别是在优化、完善的基础上,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到期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到2027年底,有力扶持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今年我国重点聚焦研发投入、创业投资、研发设备、重点产业链、鼓励创业创新等方面,延续、优化、完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这些措施增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底气。   浙江宜可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负责人车磊说,“今年以来,我们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23万元,税收的正向激励坚定了我们研发创新的信心。未来我们将继续聚焦热解领域,以科技赋能引领企业绿色发展”。   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数据显示,前10个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6607亿元,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是享受优惠占比最大的行业,受益最为明显。   保障民生彰显温度   目前,增发国债前两批项目清单下达,涉及安排增发国债金额超8000亿元,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增发国债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骨干防洪治理工程等八大方面,有利于补短板、惠民生。同时,有利于扩大需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说。   今年以来,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体现“温度”,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切实办好民生实事,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42166亿元,比上年增长6.9%;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人民群众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各方面更有获得感。数据显示,前11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462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教育支出增长5.7%,住房保障支出增长8.6%。   面对财政收支紧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06万亿元,同比增长3.6%,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省市下沉财力,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基层的支持力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展望2024年,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说。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22
2023/12
  12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今年经济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深刻阐述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五个必须”的规律性认识,系统部署明年经济工作,统揽全局、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总局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和明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清醒,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紧密结合监管职责与实际,系统谋划明年监管目标和重点任务,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金融委安排部署,自觉服从中央金融办和中央金融工委指挥协调,切实做到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   二是推动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加快发展消费金融,积极支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助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支持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加强外贸综合金融服务,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三是围绕做好“五篇大文章”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金融质效,助力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支持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提升民营小微企业和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快养老金融发展,着力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加大对健康产业、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数字金融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四是稳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决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把握好时度效,有序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避免“一刀切”。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配合化解存量地方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五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全面强化“五大监管”,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推动构建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央地监管协同,牵头建立兜底监管机制。着力强化法规政策、监管科技等保障支撑。   总局党委委员,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5
2023/12
  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下称《通知》)。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56789”常用来概括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为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通知》从扩大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优化民营企业就业创业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社会保险惠企支持力度等五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   来看5大重点举措:   1.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   2.实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及时将专精特新、涉及重点外资项目等民营企业纳入重点企业清单,提供“一对一”和“点对点”用工服务。   3.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民营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4.各地要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促进各类人才资源向民营企业合理流动、有效配置。配合相关部门将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范畴,在积分落户、购(租)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倾斜。   5.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   在扩大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方面,《通知》指出,加强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围绕制造强国、数字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梳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发挥职工培训主体作用,自行组织开展或依托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训。   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一线职工,按照规定直接认定其相应技能等级。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健全民营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在优化民营企业就业创业服务方面,《通知》明确,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扶持政策,持续强化倾斜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导向,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民营企业就业。   强化民营企业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面向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均等化服务。实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及时将专精特新、涉及重点外资项目等民营企业纳入重点企业清单,提供“一对一”和“点对点”用工服务。   加大民营企业创业扶持。集聚优质创业服务资源,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充分发挥各类创业载体作用,搭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中小微企业孵化服务。   打破户籍、身份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   在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通知》要求,提升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聚集的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同时,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推动企业完善劳动争议内部协商解决机制,及时发现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劳动争议协商和解。   在加大社会保险惠企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指出,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民营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发挥工伤保险降风险作用。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工作,化解民营企业工伤事故风险。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做好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衔接,促进各类人才资源向民营企业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强化公共服务有序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将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范畴,在积分落户、购(租)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倾斜。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