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办农〔202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的任务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部署,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简称试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以下简称农村综改)守正创新、系统集成、特色鲜明、因势利导、正向激励的机制创新优势,突出试点先行、做强做优、示范引领,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一)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创新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进共同富裕。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作用,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拓展乡村多种功能,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发展品质优良、特色鲜明、广大消费者认可、能形成竞争优势的区域“金字招牌”,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农旅融合,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创新数字乡村发展机制。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发展乡村实体经济、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加速融合,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加强“互联网+农业”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北斗终端、多光谱、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产品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完善农民生活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注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三)创新乡村人才振兴机制。加快培养产业发展人才,重点培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产业发展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激励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社会人才参与试点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各类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四)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效运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发挥一事一议机制作用,调动农民参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能和农民满意度,打造基层组织为民服务的实践载体。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试点申报和确定程序
河北、山东、河南、广东、四川5个乡村人口大省可申报2个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申报1个,可不申报或少申报,但不可多申报。
(一)县级编制方案。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建设用地和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性作出书面承诺,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需已履行完成合法合规用地程序;筹集资金应依法合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县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范围不得超过2个乡镇或10个行政村,也不宜过于集中于少数几个村。要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政策措施等,充分论证试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合规性、可行性;要科学评价当地财政收支状况和其他筹资来源(不得包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留资金缺口,确保后续项目实施和运营可持续。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力求简洁明了,正文(不包括附表)不超过8000字。
(二)省级审核申报。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县级资料,确保试点方案合规可行。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条件,优先选择县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组织战斗力强、农村综改积极性高、农村综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工作基础好、发展水平和基础建设条件适中的地方开展试点。涉及建设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要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用地保障,标注具体位置,并在申报文件中附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各省应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试点的申报文件和试点实施方案报送财政部,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三)中央财政择优支持。财政部将统筹组织开展试点实施方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拟开展试点的地区。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要求
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坚持机制创新与项目建设并重,加强改革集成和政策协同,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着力增强试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激发乘数效应和化学反应,最大程度释放试点的整体效应,发挥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份要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健全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试点县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及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推动试点县构建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加的县级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统筹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实施、管理等工作,有效落实实施方案。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地要严肃财经纪律,按规定做好试点资金预算的审核下达、使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企业等合法权益。要注重风险防范,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及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试点管理。要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督促指导试点县按照国家政策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健全试点负面清单。试点项目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杜绝违规举债搞建设,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经评估备案的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政策和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调整个别实施项目的,由试点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省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调整后项目符合试点政策规定,有利于实现试点绩效,提出审核结论并报财政部备案;实施方案重大调整要先报财政部同意后方能调整。
(四)加强考核评价。省级财政部门要坚持绩效导向,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围绕试点任务推进、支持政策落实、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机制探索总结、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试点成效,以及是否存在违反负面清单等方面,以省为主开展年度评价,于后续年度3月底前将年度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试点最后一年的年度报告为整体评价报告)。年度评价合格的,继续予以资金支持;评价不合格的,要在评价报告报送前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取消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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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4月2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明确2023年全年工作目标:2023年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末,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5.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4.6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客户数达到4010.5万户。
要点速览:
支持困难行业恢复;
鼓励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
围绕小微企业无贷户加大支持;
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提升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
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支持政策性银行根据自身战略,探索开展小微企业直贷业务;
丰富小微企业保险产品服务供给。
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通知》要求,加强服务对接,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小微市场主体;优化供给结构,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量;发掘服务优势,增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完善业务模式,拓展小微企业保险保障渠道;加强规范管理,搭建服务平台等。
在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小微市场主体方面,《通知》明确,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外贸等领域小微企业的合理金融需求,促进经济复苏。立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支持制造业、科技型、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产业升级。
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发展,构建专业化的服务机制,加大内部激励力度。优化服务模式,综合运用动产和知识产权、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融资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服务方式。
针对个体工商户纾困,《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鼓励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更好满足个体工商户用款急、期限短、频度高的资金需求。
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
《通知》提出,优化小微企业信贷结构,完善小微企业服务定价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增加信用贷款投放,降低对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的依赖。合理满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通知》强调,重点围绕小微企业无贷户加大支持,扩大服务覆盖面。
此外,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原则上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中短期经营性贷款产品都应具备续贷功能。
提升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
为增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通知》提出具体要求:提升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策性资金服务小微企业优势。
对于大中型商业银行,《通知》提出,大型银行要进一步发挥资源、技术优势,优化小微业务的数字化经营模式,深挖服务潜力,实现规模经济。股份制银行要提升自主服务能力,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筑牢小微业务发展基础。
对于地方法人银行,《通知》提出,在服务半径内深耕小微企业客群。加强营销获客、授信审批、风险管理等能力建设,利用人缘、地缘优势,探索构建有效的小微企业服务模式,打造小微金融“金字招牌”和“百年老店”。
针对政策性银行与转贷行,《通知》提出要在自主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转贷款利率。转贷行要将转贷款利率优惠有效传导至实际用款人,通过转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终端平均利率不得高于上一季度当地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利率水平。支持政策性银行根据自身战略,探索开展小微企业直贷业务。
拓展小微企业保险保障渠道
《通知》提出,构建保险公司服务小微企业机制。各保险集团和保险公司要明确专门部门统筹小微企业保险工作。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加大对外贸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小微企业的覆盖面。
此外,丰富小微企业保险产品服务供给。鼓励保险公司丰富产品种类,设计专属保险方案。鼓励灵活缴费服务方式,探索简易化定损理赔模式。丰富面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企业重要关系人的健康、意外、养老等人身保险产品。
“政府和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重点围绕小微企业融资出台多项支持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小微企业新代投放,普惠小微贷款保持较高增长速度。”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深度应用金融科技非常重要,建议利用数字技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结合小微企业资产和经营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特别是信用贷款产品,做好无贷户的金融服务。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部门应设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监管要求和考核指标,引导银行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价格与节奏,保持业务发展可持续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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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数字技术是数字时代驱动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的关键力量。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正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革命性变化和创造性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这为我们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明了前进方向。
近年来,我国主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抓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超大规模市场和丰富应用场景等优势,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大而不强、快而不优问题仍然突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还存在不少梗阻,如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较高等。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必须清晰梳理并着力打通这些梗阻,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近些年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仍存在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核心元器件、操作系统等技术研发和工艺制造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就会受制于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基础就不牢固,数字经济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的局面也就难以根本扭转。必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健全新型举国体制,瞄准全球数字技术基础前沿领域和我国数字技术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主动权。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的统筹部署、协调布局、一体建设、融通运用和普惠共享,鼓励从地区、行业实际出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等行动,推动企业数字技术应用水平显著提升。但从结构上看,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意愿强且转型快、效果好,而中小企业则大都转型较慢。根本原因在于数字化转型的经济技术门槛较高,许多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着力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和成本。可以通过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公共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化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性数字转型服务;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中小企业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延伸拓展;继续大力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其数字化转型的技术、资金门槛。
提升数字治理水平。数字技术的快速创新和应用,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竞相涌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新变化新气象。同时,由于相关规则、制度、机制的健全和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也给经济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对此,要善于总结、比对、提炼与分析,把成功和成熟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和法规,不断提升数字经济监管的公正、开放、透明和法治化水平,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自律动力。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优化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不断提升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有效性。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系统推进政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
提高全民数字素质。目前,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10.3亿,但大部分人群都是较为浅层次地触及数字技术,缺乏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要把提高全民数字素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运用数字技术的本领。同时,坚持法规约束与教育引领相结合,不断提高公民网络文明素养,强化数字社会道德规范。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19
2023/0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困难地区提供有效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民生保障措施落实的有效手段。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和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2023年的“国家账本”显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0625亿元、增长3.6%。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激活经济内生动力。“不平衡是普遍的,要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辩证法。”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区域间基本财力配置为目标,结合财政状况增加规模,并向中西部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以及担负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等职责的功能区域倾斜,促进财力分布更加均衡。
下好发展的全国一盘棋,协调发展是制胜要诀。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相关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比五年前增长66.8%。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1770亿元、增长8%。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主要煤炭调出省份的转移支付力度……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使综合效能充分释放。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彰显绿色生态魅力。“要健全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十年来,我国建成了世界范围内受益人口最多、覆盖领域最广、投入力度最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五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年均增长12.4%,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年均增长9.6%。森林覆盖率达到2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湿地保护率均达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绿色日益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2023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091亿元、增加99亿元,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172亿元,推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继续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生态保护补偿为抓手,赴绿意盎然的美好未来。
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凝聚社会强大合力。“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增强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2023年,财政继续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68亿元、增加5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1567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最是书香能致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安排250亿元、增加20亿元,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安排100亿元、增加30亿元,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404亿元、增加10亿元,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安排720亿元、增加32亿元,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以“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为遵循,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强化转移支付管理,提升财政治理能力。近年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设计和完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明确各自定位,强化引导调节,有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这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预算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建立健全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转移支付制度。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增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合理性。要提高转移支付项目实施的精准性,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转移支付制度化、规范化……以“精、细、严、实”为落脚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局决定全局,要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干劲,做好财政预算工作。“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大家就要一茬一茬接着干,干出来的都是实绩,广大干部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沿着“国家账本”绘制的路线图出发,聚焦民生关切,释放税惠红利,用好转移支付,把握高质量发展逻辑,心向往之,行必能至!
记者:孟 伟
编校:王 岭
责编:张钰钗
文章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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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如何打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最基层百姓保持密切联系的“最后一公里”?调查研究是一个重要方式,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反复强调用好调查研究这一“传家宝”,做好调查研究这一“基本功”,身体力行推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做好人大工作,从调查研究开始。就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后不久,赵乐际委员长赴广东调研,轻车简从,深入一线,广泛接触干部群众,倾听基层声音,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彰显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气象。加强调查研究,把“根”深深扎进人民土壤,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课题。
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修课。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乐章中,人民始终是主旋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优势和特色,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人大工作才能充满生机活力。人大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主要是通过调查研究来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这就决定了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修课,是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必经程序,是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
调查研究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必经流程。
从高质量发展到增进民生福祉,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依法治国,从食品药品安全到生态环境保护……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重点明确了12个方面的调研内容,每一项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这是因为人大工作涉及领域广泛、专业性强、影响面广,一部法律法规的问世、一项重大决策的出台、一件代表建议的提出,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各项工作必须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更加符合中央要求、契合基层实际、顺应群众期盼、切实发挥作用。
在立法工作中,民主立法是基本原则,调查研究是前置程序。要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精品佳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必须坚持“开门立法”,主动问法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赵乐际委员长先后前往珠海、广州等地,主持召开部分省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等,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了吗?法律实施效果如何?“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改进?对此,百姓的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用好用足人大监督权,必须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的作用,广纳民意,把监督的“眼睛”、“耳朵”延伸到田间地头,将百姓急难愁盼作为着力点,使人大监督更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增强实效。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身上有着鲜明的人民底色。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既是人大代表的天然优势,也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要求。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必须经过充分调研,要脚踩泥土、走进群众,真正了解老百姓在想什么、忧什么、盼什么。调研期间,赵乐际委员长在同基层人大代表交流时强调,人大代表要虚心向群众学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提质增效的推动力。
调查研究被称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人大履行好职责、行使好职权、发挥好作用离不开调查研究。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必须扎实练好调查研究这项基本功。
开展调查研究,既要“在场”,迈开步子,扑下身子;更要“在状态”,真心实意融入群众,听百姓真话实话心里话。要把群众的“问题清单”转变为“履职清单”,将一个个难题转化为造福人民的法律规定、具体举措、实际行动,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调查研究不止于纸面文字、不流于会议形式、不虚于表面文章,实实在在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调查研究不仅仅是工作方法,更彰显了一种价值、一种作风、一种精神。人大开展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点滴细节中,蕴含着中国民主的实践逻辑,彰显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呈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鲜活最真实的面貌。植根人民沃土,调查研究蔚然成风,人大工作的根基更牢、底气更足、活力更旺,定会凝聚起团结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王博勋
编校:施 林
责编:宫宜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