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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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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
我国正处于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关口,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是必须打赢的关键仗。“十五五”时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加力提升国内循环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和国际循环的主导权,实现内外联动、供需互促、循环升级。我国内畅外联、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为提高国民经济循环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平陆运河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全长约134.2公里。工程建成后,将为我国西南地区开辟一条由西江干流南下入海的江海联运大通道。图为2025年12月17日拍摄的正在建设中的平陆运河青年枢纽。 新华社记者 张爱林/摄促进扩消费促投资优分配有机结合。消费是经济循环的终点和最直接的牵引力,投资是扩大再生产的来源并影响着循环规模,分配决定生产成果如何在居民、企业和政府间配置,直接影响消费能力和再生产动力。高质量高效率的经济循环,需要扩消费促投资优分配协调配合,既不能顾此失彼、单兵突进,更不能脱离实际、盲目冒进。应把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强化产业升级的人力资本投资,优先落地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智慧养老等数字基础设施,减轻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稳定支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清理汽车、住房等领域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多渠道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更加完善有效的市场机制。市场机制的核心是以价格机制保证供给满足需求,在分工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产品及服务在各主体之间的有序交换。高质量高效率的经济循环,需要完善有效的市场机制,促进市场规模扩大、结构更趋合理、运行更加高效、主体日益活跃、竞争井然有序。应紧紧围绕“五统一、一开放”要求,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规范政府行为,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监管模式法治化、信用化、智慧化升级。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畅通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渠道,拓展数据、空天、频谱轨道、深海等要素配置空间,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合理高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打破行业和区域壁垒,积极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产业创新是壮大实体经济、支撑生产和再生产的关键动力。高质量高效率的经济循环,需要以科技创新为产业创新提供引领和有效赋能,同时以产业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落地场景和利润反哺。针对当前产业链供应链面临的多重压力,应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构建需求牵引型创新机制,通过重大工程示范、发展中试平台、首购首用等政策,推动人工智能的系统化规模化深度化应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针对制造业存在的能力短板,尤其是初级产品供给大幅波动、逆全球化“脱钩”冲击等多重因素叠加给产业安全带来的较大不确定性,应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和未来产业,以高质量、差异化、绿色低碳的供给精准匹配并引领不断升级的国内需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差异化发展。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禀赋各异,但都有各自发展定位,在国民经济循环中承担着不同功能。高质量高效率的经济循环,需要各地差异化发展,立足自身禀赋更好发挥自身功能。应避免产业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引导各地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找准自身在全国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位置,加强区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健全与之相匹配的财税、统计与考核等制度,坚决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和自我小循环。引导资源型地区加快转型发展,着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支持创新资源富集地区打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高地,推动沿海地区提升开放水平,深化内陆和沿边地区开放,推动形成各展所长、梯次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格局。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发展重心放在提升质量和效益上,正确处理好显绩和潜绩、长期和短期、全局和一隅、成本和收益的关系,避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违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把有限的资源用到补强循环短板、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上来。以扩大开放强化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发展。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让内需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绝不意味着通过封闭的国内经济循环来保障经济安全和经济韧性。高质量高效率的经济循环,需要以强大国内经济循环作为稳固的基本盘,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的强大竞争力、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强大推动力。应加快制度型开放,对标国际高水平营商环境,强化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开放,尤其是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市场、规则和标准的联通。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新兴领域全球经济治理规则制定,在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中提出更多中国倡议和中国方案。围绕构建开放创新生态、提高我国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增强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详见: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杜飞轮文章《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来源:求是网策划:郭斐然 陈有勇责编:朱豫审核:王兆斌本文章转载自求是网微信公众号,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uxmfMk98A3pbVv6tJf_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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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今年以来,经济运行呈现积极变化,供需两侧均有明显改善,更好发挥了全球经济稳定器作用,好于国内外许多机构和专家学者的预期。下一步,要突出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提前储备一批综合性政策措施,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出台;二是要着力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制定2026年—2030年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三是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推进服务业扩能机制;四是要加力稳就业、促增收,实施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加强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五是要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全力做好能源资源和粮食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改委:要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109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很多开创性、引领性的创新举措。下一步,要重点把握4个突出。第一,更加突出夯实实体经济根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方面要巩固提升矿业、冶金、化工、轻工、纺织、机械、船舶、建筑等产业竞争力,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稳住实体经济基本盘。另一方面要立足实体经济,加强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第二,更加突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第三,更加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第四,更加突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要确保粮食能源这两个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下一步,要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推动国家级专项规划出台,加快推进109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发改委:让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要坚持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配置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傅久岭表示,发展新质生产力不能忽视传统产业,传统产业通过优化升级,同样可以成为新动能。比如,“新三样”产业是脱胎于传统产业的,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虽然替代了传统内燃机的动力总成,但整车制造的工艺流程与传统燃油车一脉相承;光伏产业的源头是多晶硅,这属于有色金属行业;锂电池也是如此,来源于传统的电化学产业。这些产业不是凭空来的,靠的是传统产业的强大基础和持之以恒的创新。要让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焕发勃勃生机,一要坚持技术革命性突破,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注入源头活水;二要坚持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三要坚持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发改委:预计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供应规模将比2025年显著增长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近期,面对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油气进口的影响,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有力保障国内油品供应充足,市场运行平稳,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成效。下一步,将加快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统筹集中式和分布式清洁能源开发,全力增加非化石能源电力生产和消费规模。通过上述努力,预计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供应规模将比2025年显著增长,2035年比2025年实现倍增。发改委: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重点领域任务,预计今年上半年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将陆续出台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雷表示,当前各方面围绕细化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的重点领域任务,正在加紧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其中聚焦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编制新型工业化数字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中国等领域的规划;适应“十五五”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编制未来产业、扩大消费、人口发展、新型能源体系等专项规划;围绕民生导向,编制就业优先、教育发展、国民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等专项规划,同时还将编制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等重点群体的专项规划。预计今年上半年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将陆续出台。发改委:重大工程加快开工建设,是推动投资止跌回稳的重要因素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由降转增,是我国经济运行的亮点,三方面的工作起关键支撑作用。一是稳投资政策加速显效,大规模设备更新持续发力,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加快落实,民间投资增长1.3%;二是新质生产力激活新动能,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动能相关投资实现较快增长;三是重大工程靠前发力,重大工程加快开工建设,成为推动投资止跌回稳的重要因素。发改委:要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目前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潜力巨大。下一步将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将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强化劳动者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发改委: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中小学“春秋假”,要做好学生假期与家长带薪年休假衔接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大家非常关心中小学“春秋假”,要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同时,要做好学生假期与家长带薪年休假的衔接,增加亲子游、研学游、假期托管等服务供给,让家长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出行。发改委:要加快形成低空关键装备谱系,带动上下游配套产业4月17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经济发展司司长郑剑,低空经济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没有安全就没有低空经济,同时要以产业为支撑,把巩固提升产业发展优势作为发展导向,加大大载重的固定翼无人机、长航时的垂直起降航空器等新型航空器研制,形成低空关键装备谱系,带动上下游配套产业,因地制宜打造综合性的集群发展高地。国家发改委:加快有序投放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国新办4月17日上午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政府投资方面,推动今年755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于6月底前基本下达完毕,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比重,加快有序投放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支持中央企业组织实施一批跨区域跨流域、产业链供应链较长的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扩大央地合作。民间投资方面,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高成长性领域,推出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和改革举措,鼓励中央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项目,加快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扩容提效,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改委:今年将重点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一系列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国新办4月17日上午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今年将重点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国家水网、新型能源体系等领域,开展一系列扩大有效投资行动,促进供给结构优化、市场需求扩容。体制机制创新上,我们将在中央投资项目中全面开展“软建设”工作,促进形成项目建设实施和运营维护的长效机制。同时,还将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文章来源:人民财讯)责任编辑:8本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原文链接: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604173708597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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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进一步突出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入围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老旧片区人居环境,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二、申报条件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每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申报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1.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2.城市财力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3.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三、遴选组织方式中央财政支持的城市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俱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一)省级推荐。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照申报要求,择优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城市参与评审,组织编制工作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二)书面评审。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城市申报方案进行审查。按照120%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的城市名单。(三)现场答辩。进入现场答辩的各城市派员参加公开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四)集中公示。综合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得分情况,确定入围城市。入围城市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存在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四、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一)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二)资金支持方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入围城市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机制建设2个方向:1.城市更新重点样板片区建设。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包括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综合杆箱、停车设施等改造建设。二是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公共活动场地提升、居住区配套市政设施优化改造等。三是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等老旧片区(街区)更新改造及活化利用。四是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市政设施,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消费型基础设施等。2.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一是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近远结合、系统谋划建设项目,可形成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实施时序的方式,城市体检评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地下管线统筹、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建设、建设成效后评估机制等。二是资金安排筹措和行业发展长效机制。建立有利于统筹用好财政、金融资源的机制。财政资金方面,充分运用好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等,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能。金融支持方面,探索优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及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运维机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统筹长效机制、以污水收集效能提升为导向的按效付费机制、完整社区建设运营机制等。三是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包括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及市政设施的相关机制,适用于改造类项目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制度,城市更新有关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等。中央资金可用于上述三类机制建立过程中的相关支出。各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重点内容,聚焦城市老城区,集中打造城市更新的样板片区、样板项目。同时,应与现有支持政策做好统筹衔接,具体项目上不得重复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资金,防止交叉重复。各城市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政策规划“翻烧饼”,坚决杜绝项目烂尾闲置和“半拉子”工程。五、日常跟踪、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入围城市的日常指导、跟踪和监督,及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等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原则上每个城市每年不少于1期。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及中央资金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六、其他事项(一)各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026年5月8日前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并组织申报城市通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邮箱报送电子版(含佐证材料),或通过光盘等移动存储方式邮寄,申报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文件、涉密内容,电子版材料大小不超过8GB。为厉行节约,除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正式申报函外,申报城市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律报送电子版。(二)各申报城市应按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实施期三年),减少申报工作支出。各地不得委托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参与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不得简单交给中介机构或技术团队“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三)请各省份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数量和要求推荐城市、报送材料等,并对报送内容真实性负责。对不按要求报送或申报内容明显不实的城市,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四)经竞争性评审确定入围的城市,请将三年行动总体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绩效目标表加盖城市人民政府公章后,于公示期结束前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在后续3年的建设期内,各城市应在每年5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表并加盖城市人民政府公章。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6年4月13日本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原文链接: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604163707593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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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微言教育微信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一体推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系统构建智能时代的教育体系。“十五五”期间“人工智能+教育”有哪些重点部署?记者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行动计划》重点提出要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构建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体系,遵循分类施策的原则,对不同教育阶段的人工智能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行动计划》提出,基础教育阶段确保开齐开足开好人工智能课程,着力培养学生智能思维;高等教育阶段将人工智能纳入公共基础课程体系;职业教育阶段推动传统产业相关专业的智能转型,培养适应产业变革的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阶段汇聚开发优质教育资源,确保全体学习者享有平等学习人工智能的机会。同时,全面提升教师的数字素养和技能,充分激发其应用人工智能创新教育教学模式的内生动力。来看全文——“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坚持育人为本、素养为先、应用导向、智能向善,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引擎作用,推动智能技术与教育全要素融合、全过程贯通、全场景覆盖,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协同推进基础环境和创新生态建设,加快构建人机协同、虚实结合、泛在可及的智慧教育新形态,促进规模教育与个性培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相统一,着力培育胜任智能时代的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大动能。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体系,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显著提升,形成全民人工智能素养培育长效机制。教育教学模式、科研范式、治理模式实现系统性变革,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大幅增强,基础支撑环境更加集约高效,创新生态体系更加开放协同,智能技术应用更加普惠、安全、高效,形成一批高价值、可推广、可复制的应用场景,智慧教育新形态基本形成、全球影响力进入前列。二、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一)加快普及中小学生的人工智能教育。持续完善《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开齐开足开好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全面纳入地方课程体系,指导各地研制人工智能课程指南,明确各学段课程目标、内容与课时要求。鼓励开展人工智能跨学科教学,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融入课后服务、研学实践等环节。坚持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注重学生的启智、心灵的培养,引导学生科学认识、合理利用智能技术,提升学生智能素养,激发学生好奇心,培养创新思维,提高认知思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建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支持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利用国家平台开好人工智能课程。(二)培育面向智能时代的高层次人才。推动人工智能成为高校公共基础课,按学科专业分类编写课程教材,推动全体学生掌握人工智能知识。根据人工智能技术特点,打造“短实新”的前沿创新课程。优化传统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高校开设人工智能交叉融合课程,丰富跨学科、跨专业课程群,培养复合型交叉人才。根据产业结构智能升级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学科专业。整合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国家实验室等力量,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探索人工智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三)推动职业教育传统专业的升级转型。及时研判人工智能对职业教育的结构性影响,调整优化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推动传统专业智能化升级,科学设计“人工智能+”专业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提高专业设置对产业发展的适配性。对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求,立足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人工智能领域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联合行业企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课程体系,共建实习、实训、实践基地,有针对性培养新兴岗位高技能人才。(四)促进全社会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持续丰富国家平台的数字资源,汇聚开发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资源,鼓励高校和企业开发人工智能专业特色资源,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将人工智能纳入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鼓励开设相关微专业课程和微证书项目,助力高水平就业。发挥高校和开放大学体系作用,面向重点群体定制开发人工智能素养和技能课程,提供个性职后培训服务,推动有关学习成果纳入学分银行。优化调整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方案,支持自学考试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五)提高广大教师的智能素养与技能。制定教师智能素养标准,明确教师应具备的人工智能素养能力。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分层分类开展人工智能素养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全覆盖。构建情境化测评系统,开发智能化、梯度化的测评工具,鼓励各地各校开展规模化的教师素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针对性地提升教师素养和能力。推动师范生培养改革,将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知识纳入课程体系,更新知识体系。将人工智能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和认证内容,在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设立智能教育项目,激发人工智能创新的内生动力。三、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广泛融合(六)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学习。立足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研发智能学伴。研发思政大模型,丰富智能思政应用,建立全息、全域、全员、全时的沉浸式思政育人模式。建设学生数字档案,根据学生能力、特质和爱好,动态优化学习路径,更好满足多元化学习需求。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等有效路径,帮助学生个性成长。推动智能技术在中西部地区、乡村学校的应用,帮助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研发应用智能辅具,支撑特殊教育学生的监测、评估和康复训练,促进教育全纳包容发展。(七)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围绕课前、课中、课后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智能教学系统应用,为教师减负增效。支撑教师课前备课,辅助教师开展学情分析,支撑多模态教学资源自动生成、方案优化和教学过程模拟,实现人机共创备课。探索人机协同教学模式,利用智能系统参与教学环节,开发强交互虚拟仿真实验,提升沉浸式体验和个性评价反馈,提升课堂育人质效。辅助教师开展作业管理,推进智能批改、答疑和辅导。利用智能技术分析课堂教学行为,开展人工智能循证教研实践,构建适应智能时代的教师研修模式,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质量。(八)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治理。围绕便捷服务、精准管理、科学决策,打造教育智能大脑。建设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开展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价反馈。利用智能技术科学预测人口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健全资源统筹调配和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推动智能命题、智能组卷、智能监考、智能评卷等应用。研发教育评价智能化工具,探索开展学生学习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打造智能化就业服务系统,实现大学生就业岗位智能推荐,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高效分析海量多模态监测数据,提升校园安全风险实时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支撑平安校园建设。(九)利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围绕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探索以揭榜挂帅等形式,建设并推广科学智能体和智能工具,帮助科研人员发现、总结规律,解决复杂问题。建设人工智能学科交叉创新平台,强化人工智能牵引的多学科融合发展,拓展知识边界,加快探索智能时代科研新范式。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建设智能实验室和自主实验集群,实现自动化设计实验方案、开展实验操作、分析实验数据,提高科研创新效率。深化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科交汇”智能体应用,实现企业需求智能感知和转化成果智能匹配,培育新质生产力。四、建强“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十)构筑集约高效的智能教育基座。建设国家教育智能算力服务平台,有效汇聚算力、数据、模型、工具等人工智能创新资源。用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连接国家算力训练场、国家算力枢纽、企业和高校,整合各方智算、通算和超算资源。鼓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算力保障。围绕思政教育、学科知识、科学研究等方向,组织开发国家基础语料库,鼓励地方和高校开发领域特色数据集。建强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建立跨部门、跨地域、跨平台的数据网络,探索基于平台、期刊、终端等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国家开展有组织攻关,分教育阶段研发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强化价值对齐、逻辑推理、安全伦理等能力,为地方和高校应用提供支撑,有效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十一)培育共创共享的智能应用体系。深入推动国家平台智能升级,实现资源个性推送、服务智能办理、数据智能分析。建立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协同贯通机制,共同研制人工智能课程,共同开发人工智能应用。布局建设国家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试基地,提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图谱等公共产品,降低应用创新门槛,培育应用服务体系,加快智能产品与服务落地。建设人工智能学习社区,汇聚开源课程,提供创新资源,开展成果认证,鼓励师生参与开源生态建设,实现语料共建、模型共测、应用共创,持续培育优质的教育智能应用。建立智能应用能力评估体系,遴选面向不同教育角色、不同应用场景的教育智能体,择优上线国家平台。组织人工智能先导应用场景项目,打造一批高价值的标杆应用。(十二)打造虚实融合的未来教育空间。打造未来课堂、未来学校、未来学习中心和未来实训中心,打通人工智能应用“最后一公里”。在重点学科领域布局教学和实践能力中心,打造精品人工智能交叉课程和实践项目,支撑学科智能升级。试点研发数字教材,推出新一代智慧慕课,深化虚拟仿真实验建设,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形态,构建沉浸式的教学空间,构建人机协同的教学新模式。推动智能终端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构建学生用户画像,以学生为中心配置学习资源,支撑规模教育下的个性学习。整合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工具,打造一批主题式学习场景,推动项目式、探究式、场景式育人,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培养胜任智能时代的能力。五、优化“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生态(十三)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的研究创新。推动人工智能与认知科学、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领域交叉,创新教育研究范式,深化对教育规律、认知发展等理解。持续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深化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科学评估技术对教育的影响。构建“人工智能+教育”的技术创新体系,建强联合攻关平台和教育实践研究基地,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参与“人工智能+教育”生态建设,引导国有和社会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投入教育科技创新,推动更多先进技术服务于人的发展。(十四)加强“人工智能+教育”的条件保障。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培训、应用创新、技术研发、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构建适应人工智能发展要求的教育政策制度体系。鼓励教育机构、企业、科研单位聚焦教育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大模型评测、数据安全等研制一批标准规范。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引进高校、企业人才参与开发建设,培育一支复合型、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团队。支持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投入模式,构建政府主导,高校、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十五)促进“人工智能+教育”国际合作。持续举办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大会、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等国际会议,建强人工智能开放联盟、世界数字教育联盟、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联盟,打造系列国际交流旗舰平台。充分发挥双边及多边机制,分国别、分区域推进教育国际合作,共享多语种人工智能课程、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和经验互学互鉴。积极参加全球教育治理,依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重要国际组织平台,深度参与人工智能教育领域国际议程、规则和标准制定,不断提升我国数字教育国际影响力。(十六)筑牢“人工智能+教育”安全屏障。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安全防护体系,分类分级确定安全防护标准。深化建立教育大模型安全审核机制,确保生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向善。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安全测评标准,一体保障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确保技术应用符合教育规律。推动软件正版化,保障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可信、可控。强化人工智能进校园管理,明确智能产品、终端的应用规范。健全人工智能评估备案、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防范利用人工智能伪造诈骗、学术造假、应试内卷、泄露隐私等问题。六、组织实施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工智能+教育”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和条件保障。教育部门负责制定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实施;发展改革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支持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科技部门负责加强重点领域科研布局;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支持,促进开源开放和数据互联互通。各地各校要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应用示范。加强智库与咨询机构建设,加强政策战略研究、一线工作指导和建言献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管理干部的人工智能领导力。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构建基于数据的常态化应用监督机制,及时总结宣传优秀经验做法。本文章转载自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UnTTZdlpXNcnngys-RX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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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印发通知,共同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聚焦“护航小微 合规发展”主题,推出4个方面15项50条服务举措,助力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全文国家税务总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通知税总纳服发〔2026〕17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有关部署,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全国工商联,决定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春雨润苗”行动),以“护航小微 合规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持续开展系列活动,聚焦4个方面重点推出15项服务举措。一、聚焦重点环节,协同发力助企纾困(一)加深常态沟通联系。各相关部门深化拓展专项行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借助政务服务平台、“税企面对面”、中小企业圆桌会等渠道,全方位收集小微经营主体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税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常态化部门联系机制,开展联学共建推进党业融合互促,定期联络会商推动工作衔接、效能叠加,持续联动问效确保任务落实。(二)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相关部门聚焦小微经营主体实际需求,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科技创新等重点事项、群体和领域,依法依规推动部门间需求对接、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深化数据资源多元利用,在政务高效服务、合规提示提醒、信用增值应用等方面,推动打造一批创新应用场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服务小微经营主体数字化水平。(三)加快诉求联动响应。各相关部门依托税务部门小微经营主体直联机制、工商联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建议诉求办理工作机制等,进一步明晰小微经营主体跨部门诉求接收、转办、办理、回复等流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诉求办理,提高联动响应质效;加强跨部门诉求协同分析,开展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系列专题研究,提出政策制度优化建议,推动诉求解决成果多部门共享、各层级共用,实现联合解决一件事向共同办好一类事升级。二、聚焦重点事项,拓展服务优化体验(四)强化多维度宣传辅导。各级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聚焦合规发展,针对政策适用、申报操作等事项,统筹整合涉及小微经营主体的惠企政策与服务举措,梳理编制合规指引,通过内容互鉴、渠道互用等方式,开展精准辅导和提示提醒,引导小微经营主体加强合规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化服务资源作用,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帮助小微经营主体准确适用政策;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常态化进行重点企业清单等数据交换,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主动推送、自助查询等服务,切实增强小微经营主体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五)提升多场景办事效率。各级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聚焦小微经营主体涉税涉费需求,强化部门协同、推动集成办理,因地制宜推进“灵活就业参保”“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新一批重要事项落实落细,同时持续优化“个人创业”“企业融资服务”等已推出的重点事项服务,进一步优流程、压时限、简资料,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拓展政务服务平台、征纳互动服务等运用,推进“企业开办”“跨区迁移”“企业注销”等事项的高效集约办理。各地税务部门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升级“一厅联办”服务模式,提升参保缴费等业务办理效率。(六)推进多要素信用增值。各相关部门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提高小微经营主体融资便利水平。各级税务部门联合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机构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充分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经验交流、风险评估、宣传推广等合作联动,不断扩大“银税互动”服务企业的效果。各地税务部门积极参与当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推进信息共享、名单筛选、需求对接、联合会诊等工作,合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效;深化落实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要求,主动提示提醒状态变化、评价结果、失信风险、修复途径,探索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做好信用修复辅导,帮助其防范失信风险,营造诚信纳税缴费促发展的良好环境。(七)开展多元化专项服务。各级税务部门联合工信等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与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深化运用征纳互动服务解决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科技型小微经营主体的线上业务办理问题;依托各级工商联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优势,深入开展“进企业、解难题、送政策、促发展”活动,优化服务举措。各级税务部门积极参与“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根据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阶段和个性化税费需求提供精细化服务,强化合规辅导,助力健康发展。各级税务部门要以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小微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诚信纳税和创新服务举措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税收法治公平环境。三、聚焦重点人群,分类施策激发活力(八)助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在新办小微经营主体完成登记后,自动向税务部门推送新办开业服务信息,助力高效便捷开业。各地税务部门联合人社、医保、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等部门与社区、高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组建专项服务队,利用返工季、毕业季、退伍季等时机,在人才招聘会、校园就业宣讲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等环节,为登记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宣讲、参保缴费、涉税办理、诉求响应等暖心服务,有力促进创业就业;针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等事项,进一步提升税费业务办理便捷度,帮助相关主体准确适用政策,更好保障创业就业。(九)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强化分型分类梯度培育,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转企意愿,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进服务。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转型后企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帮助解决用工需求。各地税务部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优化“个转企”过渡期服务,强化转型后企业财务人员培训辅导,帮助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信息共享合作,共同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机构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十)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各级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加强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管理,引导在平台上注册经营的小微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申报和享受税费优惠、如实报送涉税信息,同时严禁平台以转嫁涉税义务、额外收取费用等形式损害小微经营主体权益,助推小微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各地税务部门会同人社、医保等部门,主动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参保登记、税费申报和缴纳等实务操作指引。各地人社、医保部门会同税务部门适配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特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要求支持线上缴费。(十一)引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执业。各地税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强化执业规范引导,推动机构信息跨部门共享,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地税务部门加大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的公示力度,邀请高信用积分的优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开展税费服务志愿活动,提升其社会认可度;会同工商联等部门引导小微经营主体依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情况及信用码,选择合规优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曝光影响小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涉税中介违法典型案例。四、聚焦重点领域,赋能升级推动发展(十二)支持科技创新。各地工信、科技、税务等部门为科技型小微经营主体提供创新政策扶持,优化信息核验流程,深化信息共享,及时更新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将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对象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政策辅导与快捷办理;依托“创新积分制”企业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加强税费政策辅导和业务快捷办理,对积分领先企业重点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专项辅导,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各地科技、工信部门会同税务、财政、工商联等部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对接,促进科研成果与企业转型需求的精准匹配,通过编发典型案例、开展专项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准确适用支持科技创新系列优惠政策,加速成果转化落地。各地税务部门会同工信、科技等部门落实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等税费政策,支持企业引育创新人才,全面激发各类科技型小微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十三)护航跨境经营。各级税务部门聚焦小微经营主体跨境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高频问题,从政策适用、风险提醒、信用修复等方面做好合规引导,帮助防范跨境税费风险;以“税路通”服务品牌纳入国家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为契机,深化与海关、商务、发改、外汇等部门的协同服务,完善跨境税收服务产品体系,精准落实跨境电商等税收政策,助力小微经营主体更好“走出去”。各地发改部门会同税务等部门深化提升民营经济国际竞争力工作,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指导、金融支持和风险防控等服务,支持典型地方发挥特色出海平台作用;办好民营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培训班、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培训班及现场会,引导民营企业稳妥有序拓展海外市场。(十四)服务乡村振兴。各地税务部门聚焦村级组织、农业经营主体所需所盼,以集中宣讲、入户问需、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帮助了解掌握税费优惠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乡村税费服务站,通过党群合作、税村联动等协同共治服务措施,提升涉农企业及群众办税缴费的便利度。各地税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落实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的惠农政策;向从事农村电商、特色种养、乡村文旅等涉农小微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匹配、专项辅导、申报享受等环节的一体化服务。(十五)促进绿色发展。各地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绿色税制对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落实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会同水利等部门落实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要求,在信息共享、常态复核、监管互用等方面加强日常协作;会同工信等部门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绿色工厂,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选取高耗能、高碳排放产业的代表性小微经营主体,开展调研分析,推出支持转型升级的定制化服务;会同财政、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等政策的落实,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从节水、减排、利废等方面助力小微经营主体绿色低碳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促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担当作为、强化协同、真抓实干;切实落实好各项行动工作机制,部委层面联学共建、联络会商、联动问效至少每年各开展一次,省级及以下各级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开展频次;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联动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宣传推介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全面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措施走深走实,促进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全国工商联2026年3月20日本文章转载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EUqMGw5qip5kwxo--Z8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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